1 SC/T9102.3—2007 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第3部分:淡水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的水质采样、水样保存和分析方法,沉积物采样、样品保存和分析 方法,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采样、样品保存和分析方法,底栖动物采样、样品保存和分析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淡水渔业水域的水质、沉积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动物的...
SC/T 9102 (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分为四个部分: 一一第1部分:总则: 一一第2部分:海洋; 一一第3部分:淡水; 一一第4部分:资料处理与报告编制。 本部分为SC/T9102的第4 部分。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Monitoring ofFisheries-- Part and 4:Data ProcessingDrawingupReport 2007—06—14发布 2007—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SC/T9102.4—2007 前 言 SC/T 9102《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海洋; ——第3部分:淡水; ——第4部分:资料处理与报告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