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参加住房公积金职工的住房需求,促进园区经济社会繁荣,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园区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