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本案是民间借贷纠纷。被告襄阳市陶盛建筑陶瓷有限公司与原告X某某之间已形成民间借贷关系。被告襄阳市陶盛建筑陶瓷有限公司在借款到期后应当向原告返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被告宋佑怀、Y某某作为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方式,依法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亦未约定保证份额,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争议焦点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