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竞买取得的拍品为特殊属性之商品,属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为了维护买卖双方的利益,规范网络拍卖市场的行为,如果因实物与描述明显不符,客户对拍品有退货的诉求,请在收货之日起7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