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核对象参照企业申报新一批示范基地的方式,在“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材料,在线打印《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与复核申请书》并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评估复核 市文化和旅游局结合我市企业近年发展情况,按照与新一批示范基地申报企业推荐工作相同的标准要求,对我市
(二)我市现有示范基地需报送《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与复核申请书》。 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需报送的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 四、相关要求 请各区文化和旅游局、经开区宣传文化部,各有关单位按照《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此次示范基地申报与复核工作。我局将本着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