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有同学问:为什么美国专利权一的撰写中,’其特征在于‘这一句,尽量避免写作/翻译做’characterized by/characterized in',且‘发明’避免写作‘invention’。 其实这是一种基于美国特有的叫做【Jepson Claim format】的规范. 根据37 C.F.R. 1.75(e)—【改进型专利的权利要求撰写应遵循特定模板,】因此,在美国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