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企业中,IPC是中间控制项,会设置可接受标准,IPT是用于监测和收集数据以供持续改进的,因此不是所有的IPT都会设置可接受标准。这一实践有其合理性,但是有没有法规指南或者行业文件可以参考呢? IPM(in-process monitor)大多数情况下和IPT是等同的,看到有些讨论说IPM更贴切,有助于显著区分IPC和IPM的目的(因为IPC...
昨天临睡的时候,看到某位巨佬提出,如何“对于IPT/IPM/IPC,有什么基准原则需要遵循的么”,这无疑又击中了我的好奇心。虽然我以现有的实际生产经验,觉得“CQA必须是IPC,CPP 必须设I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