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保障做实做细。逐年提高救助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2012年的400元/月和150元/月提高到现在的995元/月,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对急难型救助对象24小时内先行给予救助,2013年以来累积投入资金3.62亿元,惠及城乡低保等各类困难群众83万人次;满足不同养老需求,全区共有养老服务机构和中心166处,拥有养老床位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