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地税局成立于1994年8月,负责合肥市(下辖1个县级市地税局,4个县地税局)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房产税等13个地方税种,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5项社保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费、残疾人保障基金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