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师范学院毕业证明书办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后,可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现将学校办理毕业证明书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办理时间:学校正常上班时间。 二、受理部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