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公司应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创新业务(产品)专业评价工作指引》规定申请、取得金融衍生品业务方案备案确认函,并按照《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业务规范》规定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主协议、补充协议等材料,同时抄报市场监测中心。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