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七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本标准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天津市建筑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81)建发设字...
第1.0.1条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适合青少年 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 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 第1.0.3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校用地。 第1.0.4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各民族人民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J99-86 第 1 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 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 特制定本规范。 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 第 1.0...
第1.0.1条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 第1.0.3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
第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 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 第1.0.3 条 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 康,合理安排学校用地。 第1.0.4 条 学校建筑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 ...
内容提示: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J 99—86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与平面布置 教学用房的平面, 宜布置成外廊或单内廊的形式。 教学用房的平面组合应使功能分区明确、 联系方便和有利于疏散。 普通教室 教室内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课桌椅的排距: 中学不宜小于 900mm; 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于...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国家计委关于发布《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6〕2618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的《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七年十月一...
建委建发设字第号文的通知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的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七年十月一日起实行本标准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天津市建筑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六...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J 99一86规定:中小学校室内楼梯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900 mm。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 mm 。A.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