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 — 82 发文日期: 1982- - 12- - 08 实施日期: 1983- - 06- - 01 发文机关:国家经委/公安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第三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防火间距 第三节消防车道 第四章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第一节防火和防烟分...
第1.0.4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第2.0 .1条 高层民用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 行分类。一般可按表2.0 .1分类。 丨名称丨一 类1 二类 1 1 1 1 1丨高级住宅 丨居住建筑丨...
节通风和空气调节第八章电气第一节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第二节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第三节灯具第四节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室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附录三本规范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屋顶上的了望塔、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内;住宅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过米者,不计入层数内。 第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第条 高层民用建筑...
表2.0.1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第1.0.2条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方便使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发文日期:1982-12-08 实施日期:1983-06-01 发文机关:国家经委/公安部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第三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防火间距 第三节消防车道 第四章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第一节防火和防烟分区 第二节防火墙和隔墙 第三...
第1.0.1条 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方便使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3.1.1条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高层民用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高层民用建筑不宜布置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厂(库)房,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贮罐以及可燃材料堆场附近。 注:厂房、库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易燃、可燃液体的划分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
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82 (试行)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试行日期: 1983 年 6 月 1 日 第一章 总则第 1.0.1 条 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火灾的危害, 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第三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第四章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 (试行)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试行日期:1983年6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