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用局:今冬长春市采暖期总计168天】长春市公用局10月22日透露,今冬长春市采暖期自2017年10月25日零时起至2018年4月10日零时结束,总计168天。据了解,本采暖期实施“弹性供热”“错峰开栓”,具备供热条件的供热企业于21日开始提前供热。采暖期结束时,如遇天气变化、寒流影响,供热企业也将延长供热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