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 ETS纳入船运的改革 2023年4月18日欧洲议会发布了EU ETS改革文本(TA-9-2023-0098),拟将海运碳排放纳入EU ETS管理,相关规定梳理如下: 适用范围 运输路线及比例 从成员国管辖范围内港口启航,到达成员国管辖范围外港口的船舶航行所产生的50%的排放; 从成员国管辖范围外港口启航,到达成员国管辖范围内港口的船舶航行...
ETS指令规定,“停靠港”是指船舶停靠装卸货物、上下乘客的港口,或者近海船舶停靠救助船员的港口;仅为加油、获取补给、救助除近海船舶以外的船舶船员、进入干船坞或修理船舶及其设备或两者兼有而停靠、因船舶需要救助或遇险而停靠港口、在港口外进行的船对船转移、仅为...
根据船舶管理操作实际,船舶管理公司只是船东公司的一个技术服务支持方,第三方船舶管理公司需要与船东公司在船管协议中加入相应的EU ETS条款,将费用转移到船东身上。 同时,在船舶实际营运中,一般船东不是费用的最终承担方,船东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做出航次指示的...
1 海运业纳入EU ETS时间点 自提案提交以来,欧盟理事会、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三方在具体的立法内容方面存在一定的分歧。综合来看,分歧主要包括将航运业纳入EU ETS的时间安排、责任实体、排放物覆盖范围等,具体内容总结如下:而在2022年12月,关于欧盟碳交易体系(EU ETS)修订立法中航运部分的内容达成阶段成果,确定...
2024年1月1日,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即将对国际航运业全面生效。从 2024 年开始,船东或承担船舶责任的其他组织(例如管理公司或光船承租人)将必须为其船舶在往返于欧盟港口和在欧盟港口之间行驶时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付费。这对于船东和船舶运营商来讲,进行技术升级和管理升级,减少碳排放迫在眉睫。航运...
EU ETS违规情形 船舶未能在截止日期前交纳相对应的碳配额(EUA)可能会影响整个船队的合规性,由欧盟成员国当局强制执行的超额排放罚款将为每公吨当量排放100欧元,并且仍然需缴纳所需的配额,如连续两个或更多期不遵守规定可能会导致该公司的所有船舶在欧盟地区被禁止贸易、航行。
因此,拥有船队的船东应高度重视此事。因船舶违规而对船舶采取措施可能会导致服务延迟,合同双方之间产生纠纷。如果合同中没有分配罚款责任的具体条款,也可能导致纠纷,特别是在船东是责任方,但是是由于租船人对船舶的雇用指令不合规的情况下。仅在 EU ETS 下可能产生的问题 排放配额的分配和交易 ...
根据欧盟目前针对航运的EU ETS法规,集装箱船以外其他船型的船东(如干散货、油轮船东)可以利用转运的漏洞规避长航线的船舶排放纳入到欧盟监管下。而对于集装箱船,欧盟当局将出台一份“转运港口清单”,在清单内的港口不被视为离开/进入欧盟的下一个/上一个港口。
问1.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扩展至海运业的情况如何? 答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将从2024年起扩展至海运排放。(欧盟于2005年开始实施,现在处于第四阶段) 新规则已于2023年6月5日生效。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以及对船舶排放的监测、报告和核查(MRV)是欧盟委员会减少海运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工具之一。
第三方船舶管理公司肯定需要与船东公司在船管协议中加入相应的EU ETS条款,将费用报销到船东身上。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