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学物质分类CLP标签 统一分类CLP标签:针对最受关注的风险类别(如致癌性、致突变性、生殖毒性(CMR)和呼吸道致敏性)以及其他特定物质,欧盟实施统一的分类与标识制度以确保妥善的风险管理。这一制度通过《统一分类和标签(CLH)》规定执行。对于那些已经进行了统一分类的物质(详见CLP法规附件VI),统一分类对所...
在进行自我分类的情况下(除了遵循CLP法规附件VI中的统一分类标准外),您必须确保您的分类决策合理并有据可依,并且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与其他制造商、进口商或下游用户协商一致。 2、化学混合物分类CLP标签 化学混合物在投放市场之前必须进行自我分类,因为它们不受《统一分类和标签 (CLH) 》的约束。混合物分类指南参考,...
自我分类:如果CLH条目未包括特定的危险类别或存在分类上的差异,您需负责进行独立评估并自行分类。在进行自我分类的情况下(除了遵循CLP法规附件VI中的统一分类标准外),您必须确保您的分类决策合理并有据可依,并且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与其他制造商、进口商或下游用户协商一致。化学混合物分类化学混合物在投放市场之前...
自我分类: 如果CLH条目未包括特定的危险类别或存在分类上的差异,您需负责进行独立评估并自行分类。在进行自我分类的情况下(除了遵循CLP法规附件VI中的统一分类标准外),您必须确保您的分类决策合理并有据可依,并且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与其他制造商、进口商或下游用户协商一致。 化学混合物分类 化学混合物在投放市场之前...
如果CLH条目未包括特定的危险类别或存在分类上的差异,您需负责进行独立评估并自行分类。在进行自我分类的情况下(除了遵循CLP法规附件VI中的统一分类标准外),您必须确保您的分类决策合理并有据可依,并且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与其他制造商、进口商或下游用户协商一致。
化学混合物在投放市场之前必须进行自我分类,因为它们不受《统一分类和标签(CLH)》的约束。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特殊的化学混合物会有特殊的补充信息要求,详情参考以下标签要求。 (2)新分类标准 从2023年4月开始,欧盟实施了新的危险分类和标准,这些新规则根据REACH和CLP法规,适用于所有在欧盟市场上投放的化学物质和混...
化学混合物在投放市场之前必须进行自我分类,因为它们不受《统一分类和标签 (CLH) 》的约束。混合物分类指南参考:echa.europa.eu/support/。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特殊的化学混合物会有特殊的补充信息要求,详情参考以下标签要求。 2.2新分类标准 从2023年4月开始,欧盟实施了新的危险分类和标准,这些新规则根据REACH和C...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还更新了统一分类和标签提案模板(the harmonised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CLH) proposal template), 包含了新危害种类内容。 邀请各成员国使用修订后的模板来编制包含新危害种类的统一分类和标签提案。如果《CLP条例》附件VI的统一分类列表条目中没有该物质的条目,化学品制造商、进口商或下游用户也...
7、8、9、10、11、这十一个物质数据来源提供国包含:丹麦、西班牙、澳大利亚、德国、芬兰、英国。在公众咨询后,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RAC)会结合众评议的意见给出自己的观点,而欧盟委员会将基于RAC的观点决定物质的分类和标签(CLH)是否可以采纳。如被采纳,物质的新分类将被收录在CLP法规附件的Ⅵ中。在公众咨询...
新规定于2023年4月20日生效。从这一天起,成员国可以就新的危险等级提出统一分类和标签(CLH)的建议,制造商、进口商、下游用户和分销商可以相应地对其物质和混合物进行自我分类。授权法规生效后存在过渡期,在此期间,制造商、进口商、下游用户和分销商尚未被要求根据新的危害等级对其物质或混合物进行分类。在此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