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细则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发布,CA-C14-01:2014强制性从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农机产品》配套实施。自新版细则实施之日起,对新受理的认证委托业务,按照新版细则实施认证;新版细则实施前已经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将采取到期换证、标准换版、产品变更等自然过渡的方式予以完成。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