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12处修改条文对照】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的决定,修改后公司法将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公司法修改还明确了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修改对CPA验资业务有一些影响!@CPA视野 @吴卫军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