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名称由《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AC-61-FS-2018-20R2)变更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管理规定》(AC-61-FS-020R3),称呼由“驾驶员”变更为“操控员”,“无人机”变更为“无人驾驶航空器”。 根据以上变化,也就是说原本取得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将变更为“民用无人机操控员执照”,取得“...
依照最新版中国民用航空局编号为:AC-61-FS-020 R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管理规定》中的内容,中国民用航空局重新定义了民用无人机的分类等级及执照种类,即:微型、轻型、小型、中型、中型(农用)、大型、大型(大于5700千克)。 原分类等级及执照种类对应的三类(III)即小型、四类(IV)即中型、五类(V)及中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