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可知,並非任一勞工都可與其約定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之規定,以日商一般常見可適用該條規定之人員有:事業單位僱用每月工資達NTD150,000以上符合勞基法施行細則第50條之1第1款監督、管理人員(勞動條三字第1080130514號公告)、事業單位自行僱用之警衛(勞動二字第0980130491號公告)、建築及工程技術服務業之計畫主辦...
本件勞工受僱擔任現金運送保全員.勞雇雙方就工時相關問題,曾依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第84條之1的規定另行簽訂書面合意,惟未經主管機關核備.勞工主張該合意既未經核備,自無勞基法第84條之1規定的「不受……規定之限制」的法律效果,因此就工時上限與加班費等問題,應分別受到勞基法第30,24條的拘束.雇主所給付之...
推動醫療刑責合理化已刻不容緩;醫界應如何因應新健保法之施行,如何面對內,外,婦,兒及急診科五大科別人力失衡,以及醫師適用勞基法等問題;如何讓我們每一位孜孜矻矻的專業人員,面對險峻的環境,能夠不改初衷,不變醫療的核心價值,繼續堅守醫療崗位,是... 李明濱 - 《臺灣醫界》 被引量: 0发表: 2012年 從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