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记牢2点! 2022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已于2023年6月30日结束。超过此时限未报送公示2022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