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促进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市局制定了《上海市税务系统行政复...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由原承办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机构向行政复议机构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第六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参加。 第六十四条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 )申请行政复议。 A. 国务院 B. 国家税务总局 C. 人民法院 D. 向上一级税务机关
行政处罚行为 资格认定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 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章 ABCABCD 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包括两类。 第一类:具体行政行为: 征税行为。 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应诉案件统计表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5]026 号 1995 年 1 月 23 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制局关于建立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制度的通知》(国法[1994]73 号)文件 的精神,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报表制度,及时了解税务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
第十六条对各级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七条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一、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一)行政复议是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有效手段。税务系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的职能作用,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妥善地处理了大量税务行政争议。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对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百度试题 题目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决定不服向( )申请行政复议 A. 国务院 B. 国家税务总局 C.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D. 最高人民法院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B.国家税务总局 反馈 收藏
刷刷题APP(shuashuati.com)是专业的大学生刷题搜题拍题答疑工具,刷刷题提供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申请裁决。A.国务院B.人民法院C.当地人民政府D.国家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