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批准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