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98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 1999 年 6 月 1 日 目 录 1 总则 ... 2 2 术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 GB50116-98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9 年 6 月 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的通知 建标[1998]245 号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四年工...
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9年6月1日目次1总则术语3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3.1系统保护对象分级3.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4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4.1报警区域的划分4.探测区域的划分5系统统计5.1普通规定5.系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50116-98 Code for design of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布日期:1998 年 12 月 7 日 实施日期:1999 年 6 月 1 日 1 总则 1.0.1 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合用于生产和储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可靠、方便使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 1 6-98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 1 999 年 6 月 1 日 目 录 1 总则... 2 2 术语... 2 3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2 4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4 5 系...
1总则 1. 0. 1 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 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制定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 炸药、 弹药、 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0.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必须遵循国家有关...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9年6月1日 目次 1总则 2术语 3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3.1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3.2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4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4.1报警区域的划分 4.2探测区域的划分 5系统统计 5.1一般...
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下载积分: 1000 内容提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条 文说明 文档格式:PDF | 页数:53 | 浏览次数:777 | 上传日期:2012-09-17 12:44:36 | 文档星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条 文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