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要求。法治国家是目标,法治政府是主体,法治社会是基础,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法治中国的三根支柱。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我们必须坚持这三者的一体化建设,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