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级行政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构成,全国共计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 省名称起源于元代,一直沿用至今,我国共有23个省: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
31、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地处青藏高原西南部,是世界上海拔最高地方,世界第一高峰珠穆朗玛峰屹立于境内,有世界屋脊之称。长江、怒江、澜沧江、雅鲁藏布江等河流发源或流经此地,我国藏族主要聚居地、藏文化发祥地。 32、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位于中国南部、珠江口以东,由香港岛、九龙半岛、新界及周围262个岛屿组成,...
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简称:蒙) 省会:呼和浩特 西藏自治区(简称:藏) 省会:拉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 省会:乌鲁木齐 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 省会:银川 广西壮族自治区(简称:桂) 省会:南宁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简称:港) 省会:香港 澳门(简称:澳) ...
中国一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其中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以及2个特别行政区。具体的名称和简称如下:省:黑龙江(黑)、吉林(吉)、辽宁(辽)、河北(冀)、河南(豫)、山东(鲁)、山西(晋)、安徽(皖)、江西(赣)、江苏(苏)、浙江(浙)、福建(闽)、台湾(台)、海南(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