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用人员与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医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638064 七、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纪检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