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学税公司符合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的条件,2024年2月学税公司销售收入、进项税、销项税情况如下图所示:先进制造业的加计抵减比例是5%,学税公司当期加计抵减发生额=当期进项税*5%=104*5%=5.2万。本来学税公司2024年2月应缴增值税=销项-进项=130-104=26万,享受加计抵减政策优惠后,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尊敬的纳税人: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如您单位截至所属期2023年12月仍有加计抵减期末余额,不得继续抵减。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享受5%的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而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享受10%的加计...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而对于2024年的增值税加计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符合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不同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三项加计抵减政策均采取清单管理,...
二、2024年继续执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哪些?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3年第19号)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