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本期纳税人在抵减前应缴纳的税额为700元,实际可以抵减的金额为700元,剩余的加计抵减额为180元,无法结转至2024年。因此,本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0。【享受主体】适用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优惠内容】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以下规定执行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1.生产性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