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这一政策可以预见的传导过程是( ) ①企业活力增强 ②企业负担减轻 ③消费需求增加 ④促进...
人社部:自2023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4年底!#社保 #老百姓关心的话题 #民生关注 #工伤认定 #保险 - 新大庆于20230401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1335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2023年5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 - 财税一加二于20240625发布在抖音,
一、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二、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有关实施条件,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END #税收优惠 发布于 2023-04-04...
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的提示 | 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根据鲁人社字【2023】29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单位缴纳0.7%,个人缴纳0.3%);工伤保险在省级统收统支前,在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前,济南市工伤保险费率由阶段性下调20%调整为下调50%(单位基准费率的5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各地要加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平衡好降费率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这一政策旨在() ...
2023年3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这一政策可以预见的传导过程是() ...
1、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2、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有关实施条件,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三、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到期的政策内容 1、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