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下称“1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2023年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继续出台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一、基本...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其中关于销售额的提示: ①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其中...
(02).2023年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政策 (01).2023年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服务热线||个税专栏||社保医保| 推 荐 阅 读 税月荏苒 青...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
2023年1月9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此次公告发布加计抵减政策中的热点问题,申税小微已经为你整理好啦,快看过来吧~ ...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供稿丨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编发丨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
2023年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财税知识 - 斌姐于20230208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1.2万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其中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尤为引人关注。根据政策规定,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和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均可享受加计抵减优惠。具体执行方式为: 1.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这意味着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企业可以将其进项税额按比例抵扣...
(02).2023年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政策 (01).2023年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服务热线||个税专栏||社保医保| ...
厦门税务:在深化增值税改革中,不少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享受到了加计抵减政策带来的减税红利。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下称“1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