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商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从此次调整范围来看,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报: 1、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上市新通用名药品,或者在此期间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且变更获得药监局批准。 2、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