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名单由各县(市、区)经信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 1.请各县(市、区)经信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等有关规定确定企业名单,分别于2023年10月14日、11月8日、12月8日、2024年4...
地方工信部门应对名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如发现存在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形成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于次月1日前推送同级税务部门并报送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名单内企业自不符合政策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附件:1.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 2.不再享受先...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明确了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根据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先进制造业企业...
(三)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对名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如发现存在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形成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样式见附件2)一并报送,名单内企业自不符合政策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 附件: 1.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第三批) 2.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明确了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根据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为做好我省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为做好我省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
(一)根据2024年1月8日国家火炬中心发布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常见问题解答》精神,经与省税务局沟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截止时间在2023年内,仍可申请进入2023年享受政策企业名单,最晚申报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二)申报企业可于2月8日前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相关审核情况,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对象及原则 (一)享受对象: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本通知所指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