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鉴于本次为《实施细则》印发后首次组织申报,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需...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鉴于本次为《实施细则》印发后首次组织申报,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需同时...
2019年申报(复核)通过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于本次开展复核。企业登录服务云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复核。企业向所在区提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纸质材料(参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要求,无需提交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三、工作要求 (一)今年是《暂行办法》和《实施...
企业向所在区提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纸质材料(参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要求,无需提交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今年是《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初次实施,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企业申报,形成规模优势,加强政策研究,加快建立优质中小企业...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鉴于今年《暂行办法》首次实施,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以9月28日为截止时间,此时点前已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提交评价的企业列入我市推荐审核范围。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以10月8日为截止时间,此时点前已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提交申报的企业列入我市推荐审核范围;同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双面制作,...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优质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以下简称“省通知”)的要求,我市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根据《省通知...
(二)为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今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对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国声谷的申报名额进行单列,请各市严格按照名额分配及单列指标组织申报,重点推荐专注工业“六基”领域和“补短板”“填空白”的企业。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常年申报,每年二季度、四季度分两批集中公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每年开...
企业向闵行区经济委员会提交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完成自评(参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要求),同时,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以下简称“服务云”)或进入闵行区企业服务云官方旗舰店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2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