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鉴于今年《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首次实施,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企业按工商注册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同时填...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1.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6)。 2.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经...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http://jx.ah.gov.cn/sy/wjg...
一、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2)。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文字号暂无数据 发布时间2022-11-24 政策类型其它 发文主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展开全部内容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下级政策
区内各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http://jx.ah.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