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排放单位在碳排放权注登系统中提交履约申请时可自行选 择“待抵销”的 CCER 及对应注销数量,发起“履约清缴”申请,并 线下填写《2021 年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使用 CCER 抵销配额清缴 申请表》《2022 年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使用 CCER 抵销配额清缴申 请表》(见附表 1、2,以下简称《申请表》),于 2023 ...
完成信息同步后,请参照环办气候函〔2023〕237号附件《2021、2022年度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使用 CCER抵销配额清缴程序》中的第三步至第六步,完成2021、2022年度全国碳市场抵销配额清缴操作(注:环办气候函〔2023〕237号附件中的“自愿减排...
完成信息同步后,请参照环办气候函〔2023〕237号附件《2021、2022年度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使用 CCER抵销配额清缴程序》中的第三步至第六步,完成2021、2022年度全国碳市场抵销配额清缴操作(注:环办气候函〔2023〕237号附件中的“自愿减排注登系统”指本补充说明中的“新自愿减排注登系统”)。 附件1全国温室气体自...
完成信息同步后,请参照环办气候函〔2023〕237号附件《2021、2022年度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使用 CCER抵销配额清缴程序》中的第三步至第六步,完成2021、2022年度全国碳市场抵销配额清缴操作(注:环办气候函〔2023〕237号附件中的“自愿减排注登系统”指本补充说明中的“新自愿减排注登系统”)。 附件1:全国温室气体...
2021、2022年度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使用CCER抵销配额清缴程序补充说明 有意愿使用2017年3月14日前备案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旧有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重点排放单位,请按照本说明补充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一、账户开立 确保在旧有自愿减排注登系统(网址:http://registry.ccersc.org.cn/login.do)开立登...
2021、2022 年度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使用 CCER 抵销配额清缴程序 第一步:在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开立账户 重点排放单位使用CCER 抵销全国碳市场配额清缴前,应确保已在全 国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