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主要由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提供,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眼病筛查及视力评估、健康指导、转诊服务和登记儿童眼健康档案...
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 8 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促进儿童眼健康,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进一步细化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内容,制定本规范。
《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文件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2018年教育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制定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
因此,0~6岁是开展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的重要时期。为了进一步明确服务内涵,完善服务链条,推动落实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我委制定了《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简称《服务规范》)。主要内容 《服务规范》主要由8个部分组成。一是关于服务对象。明确界定为辖区内常住的0~6岁...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印发《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 《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文件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促进儿童眼健康,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进一步细化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内容,制定本规范。
国家卫健委近日印发《0至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试行)规范》,强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为0至6岁儿童提供13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规范》明确,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提供。为0—6...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促进儿童眼健康,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进一步细化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内容,制定本规范。
0~6 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内容示意图和服务项 目见附件 1 和 2。 (一)健康教育。 面向社会公众和儿童家长普及儿童眼保健科学知识,提高 视力不良防控意识,提升科学知识知晓率,引导家庭积极主 动接受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 (二)眼病筛查及视力评估。 1.新生儿期(新生儿家庭访视和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