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发布 2024-01-20 12:03 发布于:江苏省 来源: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首赞 +1 阅读() 内容举报大家都在看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 0条评论 登录并发表 搜狐“我来说两...
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有所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 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
幼儿园办托,不是几间屋子,几个老师! 托育尚贤院 不喜欢 不看的原因确定 内容低质 不看此公众号内容 《儿童语言发育迟缓》PP课件分享 儿保测查 不喜欢 不看的原因确定 内容低质 不看此公众号内容 给幼升小、小升初家长的5条建议 成都教育百科 不喜...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合理安排婴幼儿的生活和活动,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 第二章目标与要求 托育机构保育工作应当遵循婴幼儿发展的年龄特点与个体差异,通过多种途径促进婴幼儿身体发育和心理发展。保育重点应当包括营养与喂养、睡眠、生活与卫生习惯、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 一、营养与喂养 ...
为指导托育机构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科学、规范的照护服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现对社会公布。 图说:《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 ...
第一章 中国0-3岁儿童托育服务行业发展历程 传统社会,对于婴幼儿的抚养主要是家庭式的养育。托幼机构产生于19世纪工业革命后的欧洲,工业化大生产需要大量妇女和青年参与到制造中,就带来了对婴幼儿看护的需求。从19世纪初期开始,德国、法国、苏格兰等地相继出现了婴幼儿看护的机构和学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西...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刘筱敏提到,我国在0-3岁婴幼儿阶段的幼儿养育成本较高,质量却不高,迄今没有关于婴幼儿托幼服务发展的总体规划。建议建立我国婴幼儿托幼服务发展总体规划,持续加强0-3岁托育服务供给,构建宏观指导与精准施策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发展托育机构数量的同时,提高托育机构质量监管,完善...
本标准适用于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幼儿园托班不适用本标准。 二、制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
本文件主要规范0-3岁婴幼儿居家照护的服务原则、服务要求、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及评价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0-3岁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含家庭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来源: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发布于 江苏托育尚贤院 创造托育新知,拓展托育人才技能,引领托育未来。 +关注 推荐阅读 换一换 查看更多转发 评论 快速开通微博你可以查看更多内容,还可以评论、转发微博。微博精彩 热门微博热门话题 名人堂微博会员 微相册微游戏 微指数 手机玩微博 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