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底前完成清查工作,各市(州)负责将各县(市、区)清查情况(需县级人民政府盖章确认)汇总后(附件2)于2022年7月10日前报送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民政部门5月底前以市(州)为单位将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附件3)报送省民政厅。 各市(州)从2022年第三...
2022年6月底前完成清查工作,各市(州)负责将各县(市、区)清查情况(需县级人民政府盖章确认)汇总后(附件2)于2022年7月10日前报送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民政部门5月底前以市(州)为单位将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附件3)报送省民政厅。 各市(州)从2022年...
近日,贵州省民政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22〕3号),明确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推进养老事业加快发展。 《通知》指出,在2022年底前制定发布县域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确保到2025年,街道(乡镇)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达到60%,与社区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