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人社发〔2019〕16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
黔人社发〔2019〕16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原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14号)精神,保障低收入职工基本生活水平,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决定...
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于2023年2月1日起执行。2019年印发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19〕16号)同时废止。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重要通知 #2023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