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烈士和1-4级残疾军人子女享受“中考优待”;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等院校的,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医疗保障方面 享受抚恤补助的退役军人和“三属”在优抚对象定点医疗机构、优抚医院就诊,凭优待证享受挂号、就诊、取药、...
享受抚恤补助的退役军人和“三属”在优抚对象定点医疗机构、优抚医院就诊,凭优待证享受挂号、就诊、取药、住院等优先服务和医疗优惠减免。 各级各类地方医疗机构优先为伤病残、老年退役军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生活保障方面 低保家庭中的“三属”、1-4级残疾军人、现役军人家属...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下简称优抚对象)优待工作,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受到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黑龙江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 ( 试行) 序号 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现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1 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 2 发春节慰问信。 3 义务兵入伍、退役军人集中退役时,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军地相关部门联合举行集中欢送、欢迎仪式。 4 邀请优秀现役军人代表参加国家和地方重要庆典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等法律法规和优待政策,结合实际,制定《黑龙江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试行)》,现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 22 部门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试行)》的通知 各市(地)党委宣传部、史志研究室,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信访局、林业和草...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2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试行序号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现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1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2发春节慰问信,3义务兵入伍退役军人集中退役时,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军地相关部门联合举行集中欢送欢迎仪式,4邀请优
黑龙江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试行) 现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1 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 2 发春节慰问信。 3 义务兵入伍、退役军人集中退役时,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军地相关部门联合举行集中欢送、欢迎仪式。 4 ...
黑龙江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试行) 现役军人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1 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 2 发春节慰问信。 3 义务兵入伍、退役军人集中退役时,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军地相关部门联合举行集中欢送、欢迎仪式。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