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某无视国法,以“中华爱国民主党”筹委会负责人的身份,在互联网发表大量反动文章,发展党员,组织、策划、实施颠覆我国国家政权,推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且罪行重大,依法应予惩处。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本书观点:本案被告人黄某某不仅在网络上发表文章攻击我国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