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开始公开审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特别法庭于1981年1月25日公开宣判,分别判处江青、张春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判处姚文元、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二十年不等刑罚。【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