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具有防卫过当和自首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可以对邓玉娇免除处罚,邓玉娇的辩护人提出如果认定邓玉娇构成犯罪,应当对其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
后来的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表明,当晚黄德智强迫邓玉娇陪其洗澡被拒,对于不听话的邓玉娇,黄、邓二人非常不满,随后对邓玉娇进行推搡辱骂,具体情形呢,大家可以参照唐山打人案,不过是情节轻微版的。 邓玉娇两次欲离开现场而不得,反被邓贵大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非常慌张,面对步步逼近的邓贵大,拿出包里的一把水果刀,也有媒体说...
法院认为,邓玉娇在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邓玉娇在案发后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且经司法精神病医学鉴定,她为心境障碍,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此外,黄德智被辞退公职并开除党籍,邓中佳被撤销职...
其次,她的律师提交了邓玉娇的精神病医学鉴定结果,证实邓玉娇患有情感性精神障碍精神病。依据《刑法》第18条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虽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尽管法院无法判断邓玉娇在事发当时是否处于精神发作状态,但邓玉娇显然掌握了事情的发展情况并做出了反抗,这表明她...
昨晚9时20分,巴东县官方在恩施新闻网上低调通报了邓玉娇母亲更换代理律师的消息。 通报称:据巴东县公安局证实,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在解除原聘律师后,另聘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武汉)汪少鹏律师和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宜昌)刘钢律师,共同担任“邓玉娇案”在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5月24日张树梅与两位律师签订了委托书。5月25...
律师披露邓玉娇案细节:邓玉娇被黄德智扯下内裤 昨晚8时许,律师夏霖(左)将《控告书》交给相关人员。 邓玉娇案再起波澜。昨晚8时许,其代理律师夏霖向巴东县公安局正式提交了一份《控告书》,告黄德智涉嫌强奸,要求该局立案侦查,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控告书》中详细披露了5月10日当晚黄...
com ■《洗浴城服务员刺死官员》追踪 律师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 详细披露事发当晚一幕 5 月25 日下午4时,被邓母 宣称已解除委托的律师夏霖再 次向巴东县公安局提交了会见 手续,要求会见邓玉娇.此前 的5 月21 日,他在两次会见邓 玉娇后面对媒体放声大哭,称 发现此案"关键证据".25 日晚8时,夏霖向巴东县公安...
1987年出生的邓玉娇是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的一名初中毕业生。18岁时,她在镇上一家叫雄风酒店的酒店做足疗和按摩服务员。从出身来看,一个文化程度不高、年纪不大、收入不高、来自农村的女孩,真的很普通。2009年5月10日晚,邓玉娇正在酒店的水疗区洗衣服,这时来了三个客人,个个满身酒气。这些人是镇上的官员...
5月12日报道中的说法,可能是事发前邓贵大向邓某提出“特殊服务要求”。而《京华时报》5月14日的报道也透露,伤者黄德智曾询问邓玉娇是否可为其提供“特殊服务”。在此次巴东县公安局的通报中明确指出,黄德智曾要求邓玉娇提供“异性洗浴服务”。尔后,邓贵大还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巴...
邓玉娇案:邓贵大是替死鬼,别放过黄德智这只狐狸! [ 逢君恶 ] 于2009-05-21 我们逐段分析一下巴东县公安局的第三次情况通报: 一、2009年5月10日20时许,邓贵大、黄德智酒后陪他人到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 按:案发当天的下午两点半左右,邓贵大接到他的上司野三关镇人大主任兼党委副书记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