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了青岛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经调查认定,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司法机关对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处长裘冬平、安全环保监察处处长廖达伟、运销处副处长尚凤山等9人;青岛市黄岛区委办、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应急办主任汪啸、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