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18〕309号 各市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
实施时间: 2019-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566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内容: 相关附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8〕309号).pdf 加入收藏 相关法规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8〕3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鲁政字〔2018〕309号文件规定,我市具体税额标准是:市区一级土地9.6元/平方米、二级土地7.2元/平方米、三级土地4.8元/平方米;五莲县、莒县一级土地6.4元/...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字〔2018〕309号文件做好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日政字〔2019〕4号 发布时间2019-01-14 政策类型其它 发文主题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土地使用税 展开全部内容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
鲁政字〔2018〕309号 全文有效 2018.12.29 各市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