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和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提高企业复工达产率加快重点项目开复工建设的若干措施》(第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抓好相关政策贯彻落实...
具体办理流程: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根据政府文件要求联合下发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向所在县级工信、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县级工信、财政部门初审后提报到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里委托第三方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拟扶持名单,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对拟扶持名单确认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市财政局...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鲁政办发〔2020〕4号文件等相关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市国资委: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服务业、文化旅游业等健康平衡发展。为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
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支持企业政策解读】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20〕4号文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一、强化金融支持 1.稳定信贷供给。各金融机构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优先开展无还本...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0年12月31日山东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工作原则1.4适用范围1.5事件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分工2.1省级应急指挥机构2.2市,...
鲁政办发〔2020〕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
(鲁政办发〔2020〕4号)精神,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涉及财政部门有关...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20〕4号文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一、强化金融支持 1.稳定信贷供给。各金融机构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优先开展无还本续贷;对符合疫情...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鲁政办发〔2020〕4号文件等相关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市国资委: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服务业、文化旅游业等健康平衡发展。为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