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医保发〔2021〕39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驻济军队医疗机构: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将部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附件所列5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是驻济省(部)属和军队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价格,其他公立医疗...
鲁医保发〔2021〕26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将更多门诊花费较大的慢特病纳入医保支付,有效减轻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传染性疾病患者就医负担,保障参保群众慢特病门诊医疗需求,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