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转发苏价费[2014]136号《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根据文件的规定,经无锡市物价局、无锡市教育局批准,现就规范和调整五年一贯制大专班后两年的收费问题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一、中专校举办的三、二分段或五年一贯制大专班后两年的收费按第...
本通知自201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江苏省教育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2000〕35号、苏财综〔2000〕85号、苏价费〔2000〕165号)同时废止。 附件:江苏省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表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4年4月30日...
本通知自2014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江苏省教育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关于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2000〕35号、苏财综〔2000〕85号、苏价费〔2000〕165号)同时废止。 附件:江苏省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表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