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特别提醒: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享受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享受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
图解┃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图解┃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浏览3520次
税收优惠逐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应税所得额由50万增至100万。 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财税〔2018〕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一图讲清!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主要内容 ...
税费优惠政策系列图解——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黑龙江税务 2022-09-08 15:50 发表于黑龙江 END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
具备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请问,企业如何判断是否符合资格?( ) A.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其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有效期所属年度,确定其具备资格的年度。B.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其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